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标准(「湾区标准」)的建设可以促进三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深化香港与内地和澳门之间的经贸交流和合作。

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湾区标准」清单涵盖食品质量和安全、粤菜、交通、机电产品,以至医疗、护理、教育及电竞等领域合共110个项目。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发布的第二号「湾区标准」清单则额外加入了51个项目。于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布的第三号「湾区标准」清单则额外加入了22个项目。「湾区标准」是广东当局联系粤港澳三地多个相关业界团体和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大学及专家共同研制,并在公开谘询后制订的。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湾区标准」及有关资料载于「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湾区标准平台),供公众查阅和业界以自愿形式采用。该平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湾区标准研究中心)管理。

《「湾区标准」共同需求指引》及《「湾区标准」申请指引》

就制定新一批「湾区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湾区标准研究中心」)已分别发布《2023年「湾区标准」共同需求指引》、《「湾区标准」申请指引》及《2024年「湾区标准」共同需求指引》,向粤、港、澳三地业界征集「湾区标准」申请。指引的全文载于「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湾区标准平台」)

香港工业贸易署发出的贸易通告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负责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有关政策局/部门参与「湾区标准」的工作,并与广东省及澳门有关当局保持密切联系。香港企业可从工贸署发出的贸易通告得悉有关香港贸易伙伴对贸易相关法规等所作出的改变。

详情请参阅以下工贸署发出关于「湾区标准」的贸易通告: